了解受保护的系列法:资产,成员和管理
发布时间:2019-02-02 12:29:38编辑:万博体育官网|真万博官网|万博官网 |ManBetX官网|万博网页版唯一官网浏览(240)评论览(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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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关于“保护系列法”的文章的第四部分,该法案于2017年7月由统一法律委员会通过,并且我是起草委员会的美国律师协会顾问。以前的分期是: 了解受保护的系列法:什么是受保护的系列? (2018年6月18日); 了解受保护的系列法案:UPSA的框架(2018年7月18日);和 了解受保护的系列法:创建受保护的系列和过程服务(2018年8月28日)。 在阅读本文之前,请花点时间阅读其他文章,否则你有很多机会理解这些东西,就像你进入昆汀塔伦蒂诺电影的中间,并试图弄清楚情节。 简而言之,受保护的系列只不过是公司(系列组织)中特定的股权部分,该部分拥有自己的资产和业务,这些资产和业务与所有其他部分甚至是其他部分的股权有效隔离。系列组织本身。第四部分涉及UPSA第3条,该条款考虑受保护系列如何获得自己的资产,成员和管理层,以及受保护系列中的会员权益转移。 第301节。相关资产 我们从很可能是UPSA中最重要的部分开始,即§301涉及如何在系列组织和受保护系列之间分配资产。这是通过“联合”一个在整个UPSA中产生共鸣的概念的过程来实现的。在§301的上下文中,“关联”基本上意味着将事物放置在某个地方,意味着在系列组织中或在特定的受保护系列中 - 但不是两者。 根据§301(a),如果资产与受保护的系列相关联,则它是该受保护系列的资产,仅受保护系列;它也不能成为系列组织或其他一些受保护系列的资产。同样,如果资产与系列组织相关联,那么它只是系列组织的资产,而不是某些受保护系列或其他组合的资产。该规则背后的基本思想是防止债权人欺诈系列有限责任公司,声称特定资产受各种其他受保护系列或系列组织的所有权约束,从而阻止债权人执行判决。 根据§301(b)和(c),资产与受保护的系列或与系列组织“相关联”,如果仅保留了足够的记录,则所有“合理的个人”(这些段落中使用的术语) )做三件事: 首先,记录将特别识别资产,并将其与受保护系列或系列组织的其他资产区分开来。因此,如果系列有限责任公司包含40个酒类特许经营权,每个商店都有自己的保护系列,只需说明“48瓶优质苏格兰威士忌”是不够的;相反,该记录需要显示类似“4个Johnny Walker Gold Label Scotch,系列号XXX到XXX”的内容。 其次,记录将回答“谁”,“何时”和“如何”;即,获得资产的人,获得资产的时间以及资产的获取方式。例如,“从2018年8月30日通过现金购买从JDA酒类经销商处获得”将满足记录要求,但“有时在2018年夏天从供应商到达”不会。 第三,如果资产来自系列组织或其他受保护的系列,那么此外,记录必须反映资产来自系列组织或具体命名的受保护系列,以及为转移支付的代价。因此,“在受保护系列的原始形成中获得的资产”将不是一个足够的记录,但“从受保护的系列124中获得16%会员权益的ABC系列有限责任公司保护系列123获得的资产”将是一个足够的记录。 这里的底线是,UPSA下的一系列有限责任公司都是关于资产的记录保存。如果保留特定资产的记录是合理的,则该资产将是相关资产,因此除了与其相关联的特定受保护系列(或系列组织)之外的任何债权人不可用。如果记录保持不健全,则该资产是非关联资产,可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提供给任何受保护系列或系列组织的债权人。 (b)小节规定了保护系列的录音保留的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UPSA并未强制要求保留记录的形式,无论是通过数据库,电子表格,手写分类帐还是其他方式,除了在§301(d)中说它们必须以“合理的方式”保存。 。我只想说,最好的做法是以一种法官或陪审团容易理解和阅读记录的方式这样做,原因有些明显。 更改装备,UPSA在第301(e)条中规定,系列组织或任何受保护系列可以通过受托人,代理人,代理人等持有其资产,就像任何其他法律实体一样。然而,他们不能做的是以彼此的身份持有资产。这一禁令背后的公共政策原因是为了防止一系列有限责任公司被用作一个巨大的贝壳游戏,其中看似由一个受保护系列持有的资产实际上由另一个受保护,或者至少是不法行为者谎言并且说这是案件。这使得债权人不必在受保护的系列和系列组织中扮演“资产重击”。 第302条。相关成员 刚刚看到资产如何成为受保护系列的一部分,我们现在转向看看如何成为受保护系列的成员,这就是§302的全部内容。 第302条(a)中的第一条规则是,只有系列组织的成员才能成为受保护系列的成员。如果有人回忆起受保护系列的部分特征,这就非常有意义了。一部分股权的持有人一般是公司股权的持有人,该股权是持有的特定部分。因此,受保护系列的成员必须是系列组织的成员,但反之则不然:系列组织的成员不必是任何受保护系列的成员,即该成员可以满足一般性公司的股权部分,但不是特定的部分。 但是,请注意,并不要求系列组织的所有成员都拥有相同的权利和特权,也就是说:在稗子中成为平等的成员。系列组织的运营协议可以创建不同质量的会员利益,并且至少没有法定要求会员拥有特定质量的会员权益也是受保护系列的成员。 如果运营协议或系列组织的其他管理文件表明他们是会员,则表示其成员与受保护系列的关联日期,并且描述其中的准确“可转让利益”,则其中一人成为受保护系列的成员新成员持有的受保护系列。因此,将成员与受保护的系列123,运营协议或会员分类帐关联起来可能是:“Tom Tanaka,ABC LLC的41%权益,并于8/30/2018加入ABC LLC保护系列123,获得18%利益。” 回想一下,根据LLC法一般而言,意味着ULLCA在其所有修订中,“可转让利益”一词被定义为成员的分配权利,即成员将获得的分配百分比。还记得,经营协议可以限制成员转让其利益的权利,因此“可转让”一词有点用词不当,即使不是彻头彻尾的矛盾。 然后,第302(c)小节陈述了(a)款的逻辑结论,即如果一个人不再是该系列组织的成员,那么他们当时也不再是任何受保护系列的成员。 第303条。受保护的系列可转让利息 我们在§303(a)中告知,受保护系列的可转让利益最初必须由系列组织或受保护系列的相关成员拥有。这是一种迂回的说法,即可转让利益不能首先由该利益的受让人拥有。 例如,假设Bill已成为受保护系列123的成员,并将获得18%的利息以换取Bill对PS-123的100,000美元的贡献。比尔向非会员Sam借钱,后者将18%的利息作为贷款的抵押品发行。manbetx万博厅,万博体育安卓下载,万博体育外围真假比尔贡献了10万美元到PS-123。在那个时间点,18%的利息必须首先发给比尔,尽管他可以签署给萨姆。根据此规则,非会员Sam不能首先拥有18%的权益。 但是,如果受保护的系列还没有成员呢?在这种情况下,受保护系列的可转让利益被视为由§303(b)的系列组织拥有。同样,根据§303(c),系列组织本身可以通过任何方式获得,并从任何人获得其受保护系列之一的可转让利益。在系列组织最终拥有受保护系列中的可转让利益的情况下,系列组织就像§303(d)中受保护系列的任何其他相关成员一样对待。 第304节。管理 有时将系列组织的受保护系列类比为像Evil博士的Mini Me,即在所有方面都是原始的精确复制品,只是更小并且依赖于原件。这个特殊的类比可能同样适用于§304,它涉及受保护系列的管理,就像任何其他类比一样,因为当涉及到受保护系列的管理时,在很大程度上(但不是完全)反映什么是允许的在系列组织内是允许的。 第304(a)节规定,受保护的系列可以拥有多个管理器,就像普通的LLC一样。此外,就像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样,没有法定资格证明谁可以担任经理,即经理不必是受保护系列的关联成员,甚至不是系列组织的成员。相反,受保护系列的管理者可以是受保护系列和系列组织的完全局外人。例如,系列有限责任公司被用作对冲基金家族的框架,受保护的系列是个人对冲基金,受保护系列的管理者是非投资者的外部财务顾问。 如果受保护的系列还没有相关成员可以投票给经理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304(b)规定系列组织充当受保护系列的管理者。您也可以将系列组织视为受保护系列的“默认管理器”,但为了清楚起见,应将其写入系列组织的运营协议中。 受保护系列的管理者的职责与受保护系列及其成员和受让人的职责相同,因为经理的职责将是普通的LLC,根据§304(c)的推断规定,指导读者遵守ULLCA§108 。 第304(d)节规定,受保护系列的管理者仅对受保护的系列(但不是系列组织或其成员或受让人)及其自己的成员(但不是受让人)负责,并且不欠任何对任何其他受保护系列或其成员或受让人的义务 - 但仅限于后者“以该人的身份”作为系列组织或其他受保护系列的成员或受让人。 这里的问题是重叠成员资格之一,因为受保护系列的成员也必须是系列组织的成员,并且成员可能与两个或更多受保护的系列相关联,而不仅仅是我们正在检查经理的系列职责。因此,记者对§304(d)的评论指出: “以此身份”这一短语至关重要。作为一系列有限责任公司的两个受保护系列的系列经理,或公司的经理以及公司的一个受保护系列的系列经理的人,是两个不同负责人的代理人。在完全披露后,如果没有与两位校长达成协议,代理人就会陷入双重束缚:仅仅存在双重机构就违反了不可分割的忠诚义务。此外,双重代理人面临着无数个别问题的特定责任冲突。这些个别冲突可能不可调和的事实并不能证明代理人无视一项义务。相反,如果任何此类特定冲突实现,则代理注定要对一个委托人,另一个或两者负责。 Daniel S. Kleinberger,AGENCY,PARTNERSHIP AND LLCS:示例和说明(第5版; Wolters Kluwer; 2017年)§4.1.1-C-4(不对具有利益冲突的其他人采取行动)。 因此,乍一看,(d)小节似乎是对系列管理者职责的广泛谴责,可能是系列组织或其他受保护的系列,但仔细研究(和记者的评论)显示它是除此之外的任何事第(d)节开头的短语“仅仅因为存在或行为”,意味着可能存在其他情况,以便对受保护系列的管理者施加更广泛的义务。例如,如果受保护的剧集处于严重的财务困境中,那么管理者有责任通知系列组织,如果后者可能被卷入受保护系列的破产中。 所有这些都是一种很好的说法,即§304(d)提供的法定保护是好的,但在实践中,作为受保护的系列管理者,最好谨慎地收集与受保护数量相对应的小册子中的冲突豁免。系列组织中的系列和整体成员。 受保护系列的成员通过§304(e)循环回系列组织,这基本上说这样的成员作为系列组织的成员没有任何不同的权利,因为该成员也是该成员的成员。保护系列。即使成员将对影响与该成员相关联的受保护系列的事项进行投票,也是如此。 但是,这是一个非常巨大的但是,这是可以在“运营协议”中“切换”的条款之一,这样受保护系列中的关联成员可以在系列组织中获得的权利少于或多于系列组织的普通成员。换句话说,根据运营协议的起草方式,并非系列组织仓库中的所有成员在投票权方面可能最终都是平等的。 因此,如果有责任,那么就有义务和信托义务。第304(f)节告诉我们,ULLCA的衍生权利要求条款适用于受保护的系列,因此在受保护的系列中也可能存在衍生权利要求。我只想说,如果您必须实际分析第(f)小节以及衍生索赔规定与系列有限责任公司的潜在整合,强烈建议您准备好半瓶阿司匹林和一整瓶Scotch,因为受保护系列和系列组织之间的成员和管理重叠,以及特定行为如何影响其他受保护系列也会变得非常粗糙。这里浮现出“诉讼者的梦想”阶段。 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要经理,实际上很多有限责任公司只是由成员管理。第304(g)节告诉我们,受保护系列的相关成员具有作为代理人的相同权力,并将该成员可能拥有的受保护系列与ULLCA下的普通LLC绑定。对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如果不完全通过运营协议消除,这些权力当然可能受到限制,受保护的系列也是如此,但运营协议是什么?该系列组织的运营协议当然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在这里我们得到一个可能每个受保护系列都需要自己的运营协议,与受保护系列的“Mini Me”特征一致。 第305条。非相关成员对信息的权利 我们在305节中找到了一个巨大的推断规定,基本上说,通过将关于受保护系列的信息权利限制在其相关成员和管理者的排除成员和系列组织的管理者和其他系列,他们不是受保护系列的关联成员和管理者。 当然,这些权利可以在系列组织的运营协议(以及受保护系列的运营协议,如果存在的话)中进一步定义和变化,并且将这些权利改为至少是系列组织有权知道所有受保护系列的内容。 = = = = = 在下一部分中,我们将研究受保护系列的责任支付限制以及债权人如何对受保护的系列执行索赔。 CITE AS 统一Pr在https://protectedseriesact.com/上找到的“保护系列法案” 本文的主题为https://goo.gl/VuJjHL